重金打造 廉价片酬

后人对邵逸夫“怠慢与李小龙合作、不接受许冠文利润分红的要求”深表遗憾,认为乃决策失误,邵逸夫此举当年亦被影界同仁戏称“捉到鹿却不懂脱角”。其实以“六老板”的智慧,又怎会窥不透个中玄机商机?只是从他的利益立场和公司大局出发,放弃李小龙、许冠文是必然的选择。

邵逸夫自回港改组邵氏制片业伊始,就立意效仿西方资本主义管理制度,采取流水作业生产策略,投资、制作、发行、影院一条龙,所有业务环节皆由邵逸夫统一管理,强调专业水准。

对于不满意的粗剪毛片,邵逸夫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尽量补拍,好歹凑成一部电影;二是付之一炬,不能影响邵氏品牌。对于六老板这两种极端做法,很多人表示不解,其实想来简单,无论补拍还是烧毁,目的只有一个: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

邵逸夫斥巨资建成的清水湾片场堪称亚洲最大的电影“梦工厂”,连好莱坞影人参观后都惊叹不已。在清水湾,大部分演职员都住在一起,工作在片场,休息在宿舍,对此邵氏公司称为“理性管理”。

不过,让当代影迷惊奇的是,当年演员的片酬居然比武师低(譬如混武行的姜大卫,如果不是张彻极力游说,宁可做替身多赚钱也不愿做演员)。原来“邵氏”改组兄弟公司初期,就深知明星包装与品牌打造的必要性,因此积极推行“电影明星制”,除了以高薪或优厚条件挽留林黛、李丽华等成名红星外,也积极培养新生力量。成立于60年代的南国实验剧团学员训练班就为邵氏输出了大批新星,如王羽、罗烈、岳华、郑佩佩等,后来都名噪一时。

对于自己旗下的明星,邵逸夫一向不吝心思包装,当年邹文怀做宣传部主任时,就主抓《南国电影》等娱乐杂志,专门报道邵氏影星拍片动态,满足观众追星需要。不过,与同时期的粤语片明星陈宝珠、萧芳芳不同,60年代的邵氏明星虽然得享大名,除了电影宣传之余,市民却很少在公众场合看到他们。

说到原因,居然是这些邵氏演员薪酬实在太低,只能住在寒伧简陋的公司宿舍;想出席宴会穿得体面些,都要去服装部借衣服;出行又不能搭巴士、坐公车,因为会影响公司形象。郑佩佩回忆当年就颇不平,拍粤语片的陈宝珠每年拍几十部戏,有几百万身家,自己一年都演不了几部戏,每部片酬也不过上万而已(已是那时邵氏签约演员最高的价钱)。正因如此,邵氏的老员工谈及老东家,至多会像唐佳那样说“邵老板养活了很多人”,但邵氏的“人工”真的很低却是事实!

与今日的明星制不同,邵逸夫尽管成功打造了大批巨星,但在他眼中,明星只是自己公司流水线作业的一颗螺丝钉,成本绝对不能过高,凡是签约邵氏的员工,都要接受低工资和长期合约。即便当年有意回港发展的李小龙,邵逸夫也只开出每部2000美金的片酬,相当于邵氏一线明星的水准,而且必须签订长期合约。还有为邵氏拍过多部卖座片的“冷面笑匠”许冠文,要求自导自演没问题,居然还想要分红,自然犯了邵逸夫的大忌!

在邵氏独霸香江的时代,邵逸夫的明星廉价制无人撼动。但70年代以后,随着嘉禾及许多小电影公司兴起,邹文怀倡导利润分红和卫星公司制度,明星有太多选择余地,加之80年代新艺城又开了付给许冠杰一部电影片酬200万的先河,邵逸夫的家族企业流水线模式明显已经跟不上形势。还好邵逸夫及时调整方向,将电影公司交给方逸华管理,自己专心去搞TVB电视台,照搬艺员训练班和明星廉价签约制度,结果又获得难以想象的成功!

全球攻略

早在20世纪30年代,邵氏兄弟已将电影娱乐业由上海做到广州香港,再至东南亚,成为名副其实的跨国公司。50年代末,邵逸夫以香港为制片大本营,一路攻城掠地,抢占港台东南亚市场之余,又虎视韩日欧美,启动制作、发行全球扩张战略,纵然出师未捷,却为日后以嘉禾为首的港片成功进军国际打下基础。

邵氏电影首次在影展获奖是1958年的《貂蝉》,其时邵逸夫初到香港,不但注重提升制作水准,更全力策划影片发行及宣传推广,参加影展则是塑造品牌、传播美誉、增加卖埠的最佳手段。

《貂蝉》虽然获得亚洲影展最佳导演(李翰祥)等四项大奖,最佳影片《四千金》却是邵氏的竞争对手国泰出品。亚洲影展一度成为邵氏、国泰争强斗胜的战场,后来因国泰老板陆运涛及一干高层参加金马影展时坠机身亡,“电懋”影业制作自此一蹶不振,邵氏遂独领风骚。

亚洲影展本来叫东南亚影展,前三届的大奖由日本影片捧走--难怪第三届东南亚影展在香港举行时,港督葛量洪致开幕词曾幽默地说,“我才知道日本也在东南亚境内。”第四届更名为亚洲影展,后来又改叫“亚太影展”(取亚洲太平洋之意)。

关于亚洲影展的地位,多次获奖的邵氏名导演李翰祥颇有发言权:“我到日本拍《杨贵妃》外景时,翻译向影界人士介绍我是亚洲影展的最佳导演,他们都面懵懵不知所云,好像连这个影展的名字都没听说过。原来日本的报章杂志上,很少刊登此一影展的消息。

其实前三届的东南亚影展,大家都用体育精神认真而诚恳的参加竞赛。其中虽然也有些‘人情’似的小奖(譬如童星奖)发给港台两地,差不多所有大奖全部由日本包了的。而日本提名参展的影片,在他们看来已经是次一流的货色,好一点的他们还保留参加戛纳或威尼斯影展呢。尽管如此,也依然在东南亚影展中一面倒的大获全胜。

到后来为了要把日本影片推销到东南亚地区,所以对影片得奖与否,更看得无所谓。每一年只不过随便捡几部三四流的影片和小有名气的影星到大会上应应景,点缀点缀而已,只要新加坡的国泰和邵氏肯买片子就行了。”

别看亚洲影展不被日本影界放在眼中,邵逸夫却相当重视,从林黛四度获奖蝉联影后,到邵氏影片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几乎每届都斩获大奖,亚洲影展几乎成了“邵氏影人佳作”的展览会。亦因如此,邵氏操纵亚洲影展之说不胫而走,楚原对自己执导的《孔雀王朝》获动作片最佳导演奖就毫不在乎,因为“事前邵老板已问我要不要奖”。

对于这种现象,李翰祥认为正常:“全世界的大小影展,无论严肃的程度如何,认真的情况怎样,总不免或多或少的有些商业宣传和竞争的目的,于是也就难免有些不可告人的内幕,但是也有些无可否认的成绩,各国各地区的同业欢聚一堂的讨论些问题,交换些意见,同时奖励些后劲的从业人员,总是好的。”

除了继续在亚洲影展称霸,邵逸夫亦积极谋求东南亚之外的荣誉,譬如参展欧洲三大电影节。李翰祥的《倩女幽魂》、《杨贵妃》、《武则天》就曾三次参赛戛纳,并最终以《杨贵妃》荣获最佳室内彩色摄影特别奖,这也是华语电影首次在国际影展获奖。

让人遗憾的是,《杨贵妃》的摄影其实是日本名家西本正(当时化名贺兰山),“邵氏兄弟”初期的彩色宽银幕电影也大多在日本摄影师的指导下拍摄完成。再者,即便邵氏参加国际影展的影片皆为展示中国传统文化韵味的古装片,欧美影人观众却认为日本电影更具东方色彩,更愿意把影展大奖颁给黑泽明、小津安二郎之流,相比之下,当年的邵氏或香港电影真的很难出头,若说影展扬威,真的仅限东南亚!

成美日附庸

1954年,日本大映总裁永田雅一(亚洲影展创办人之一)公开宣称:“中国电影起码落后日本20年。”此言是否狂妄暂且不论,日本影人的优越感却显而易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有极少数港片有机会在日本上映,反观邵氏和国泰则大量购买日本影片在香港公映。

与此同时,邵氏大制作在美国也无法冲出唐人街。如何敲开美国日本两大电影市场,将“邵氏佳作”发行到全世界?发动影展攻势失利之后,邵逸夫选择的另一策略是加强业务合作,联合摄制跨国电影,希望先通过合拍的形式进军国外。

与日本影界的合作,贯穿邵氏发展及鼎盛时期。从早期去日本取景拍摄(包括《武则天》、《金燕子》),到聘请日本导演拍戏(譬如井上梅次在日本为邵氏拍摄香港背景的歌舞片),再至与日本公司联合摄制电影,邵氏虽然借机吸取了日本电影的先进技术,也丰富了港片的题材视野,但“合拍片”仍未能打开日本市场。

直到60年代后期,日本电影遭受电视冲击逐渐式微,这种情况才有所改观。邵氏影星王羽主演的港日合拍片《亚洲秘密警察》就成功打入日本市场。70年代,嘉禾旗下李小龙、许冠文、成龙、洪金宝、元彪主演的影片相继占领日本市场。反观邵氏却无起色,正应俗语:“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提起邵氏影片风靡欧美的成功案例,很多影迷都会想起《天下第一拳》曾跻身当年北美十大卖座影片。另外,邵逸夫曾与美国电影公司合作,投资拍摄《银翼杀手》、《地球浩劫》等好莱坞巨片,还代理不少西片在亚洲地区的发行和市场推广,进军国际市场的步伐也算雄健。

但问题是,邵氏与欧美公司合作拍戏的地位并不平等,在更多时候,邵氏起到的只是支援作用,譬如协助西片来港取景,提供技术人力支持。这在某种程度上呈现的是一种不公平的资本主义市场体系或政治经济环境,无论邵逸夫多么敏锐多么努力,但邵氏和后来的嘉禾作为亚洲或香港电影的势力代表,尽管偶尔有《天下第一拳》或《猛龙过江》,却还是无法真正融入全球主流市场。

80年代以后,邵逸夫的全球攻略已然失效,但在邹文怀、成龙、江志强等华语电影人的努力下,这种状况已有改观,只是至今仍未完全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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