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乘坐旅游大巴发生交通事故
乘坐旅游大巴发生交通事故,下列主体该承担责任:
1、若旅行社和司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旅行社或司机该承担责任;
2、若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旅行社和司机可以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受到旅游损害该如何维权
受到旅游损害维权方式如下:
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相关规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消费者在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与旅游公司进行调解解决;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如果需要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消费者应当及时提交赔偿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资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旅行大巴出交通事故如何
法律主观:
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根据旅游合同要求旅游经营者和其他旅游辅助者,比如: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如果是因为司机在驾驶中操作不当,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可以要求司机所在运输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三、乘坐旅游大巴发生交通事故谁该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根据旅游合同要求旅游经营者和其他旅游辅助者,比如: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如果是因为司机在驾驶中操作不当,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可以要求司机所在运输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