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读者证办证须知

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读者证分为成人读者证和少儿读者证(均免押金),身份证或广州社会保障卡及番禺民生卡可直接充当读者证(需到馆注册),且每位读者只能办理一张读者证(首次办理免工本费,凡在番禺区图书馆办理过读者证,如重新办证均需缴纳10元工本费)。

一、读者证服务功能

1、成人读者证:可外借中外文图书15册(包括少儿图书),期刊和音像资料共4册/件。

2、少儿读者证:可外借少儿图书15册,借少儿期刊和音像资料共4册/件。

3、图书借期31天,期刊和音像资料借期15天。

二、读者证注册与办理

1. 18周岁以上人士需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港澳台同胞回乡证、护照)到馆注册办理成人读者证。

2. 14-18周岁人士需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港澳台同胞回乡证、护照),由监护人陪同到馆注册办理成人读者证或少儿读者证。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3. 14周岁以下人士需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港澳台同胞回乡证、护照),由监护人陪同到馆注册办理少儿读者证。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读者证管理

1. 退证。经计算机核实无借书记录及滞纳金后,读者凭办证时的有效证件、读者证办理退证手续。

2. 挂失。遗失读者证的,需及时通过电话或到馆办理挂失手续。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读者通过电话挂失后,必须于一个星期内亲自到馆办理相关手续。

3. 补证。持身份证、广州社会保障卡或番禺民生卡开通借阅功能的读者,遗失证件补办成功后,需重新到我馆办理注册、开通手续。读者证遗失或损坏,读者需持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和押金收据(无押金者除外)办理补证手续,同时缴纳读者证工本费10元。

4.升级。持少儿读者证的读者到达18周岁时,可持有效证件及少儿读者证到办证处升级读者类型为成人读者证。

四、办证时间

开馆日全天办证(周一、周六白天及节假日不办证)。

五、服务热线

图书借阅室:020-8488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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