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图书馆的前身是建于1929年的县立“中山图书馆”,1953年5月更名从化县图书馆,隶属文化馆,1980年独立建制,2010年被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从化图书馆藏书60万册,年订报刊近600种,2013年实现与广州地区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

从化图书馆个人读者证分成人读者证、少儿读者证,读者只能选择其一办理。身份证或广州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可直接充当个人读者证。

一、个人读者证注册与办理

1.持本人本地身份证、社保卡到馆注册。

2.3-18岁少年儿童办理少儿读者证,教育工作者、儿童工作者(凭教师工作证或者资格证)可办理少儿读者证。本地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持本人身份证,由监护人陪同到馆注册。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为被监护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3.持外地身份证的读者:

持本人身份证、广州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材料、社保卡、暂住证、近3个月的水费账单、电费账单、煤气费账单、电话费账单等,选其中任何一项)到馆注册;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持上述材料陪同到馆办理。

二、个人读者证服务功能

成人读者证、少儿读者证均免押金开通。

1.成人读者证:读者注册即开通此功能。可外借中外文书刊及音像资料(不含少儿文献)共15册/件。

2.少儿读者证:3-18周岁未成年人办理。可外借少儿图书共15册/件。

3.可外借文献均不含仅供阅览书刊。图书、音像资料借期31天。书未过期前可续借1次。

三、读者证管理

1.【退证】经计算机核实无借书记录后,读者凭办证时的有效证件、读者证、押金收据(无押金者除外)办理退证手续。

2.【挂失】遗失读者证的,需及时通过电话或到馆办理挂失手续。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读者通过电话挂失后,必须于一个星期内亲自到馆办理相关手续。

3.【补证】持身份证或广州社会保障卡开通借阅功能的读者,遗失证件补办成功后,需重新到我馆办理注册、开通手续。读者证遗失或损坏,读者需持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和押金收据(无押金者除外)办理补证手续,同时缴纳读者证工本费5元。

从化图书馆楼层指引:

成人馆:

一楼:借还处(负责借阅证办理、借还书籍<杂志> 续借电话:020-87922479)、采编部、展厅

二楼:报刊阅览室、自习室、盲人阅览室

三楼:综合外借阅览室

四楼:综合外借阅览室

五楼:综合外借阅览室

少儿馆:

一楼:自助借还区、绘本区、活动讲座区

二楼:综合外借阅览室、普法阅览室

三楼:综合外借阅览室

四楼:电子阅览室

五楼:语言学习馆、2号展厅、典藏室、国学馆

六楼:图书馆办公室、2号报告厅、文创中心、市民学习中心

声明:本站所收录作品、热点评论、图片等信息部分来源互联网,目的只是为了系统归纳学习和传递资讯。内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所有图文由于未联系到知识产权人或未发现有关知识产权的登记,所有作品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不慎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告知,我们将做删除处理!